此次由于罗威纳伤人事件引发的社会关注,对于此次养犬新规内容我有一些疑问和建议:
对于在此次新规前就已经落地办证且每年定时疫苗狂犬年审的,在新规后才变成"禁养犬"的犬只何去何从?
如果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势必会引发大规模的弃养。大型犬被弃养和无从管束,更会造成投毒事件频发和影响市容。所以是否可以在新规之下新增对已经办理犬证且合法饲养的犬只保留在限养区合法饲养的权利?学习参考重庆的做法,采用不再新增禁养犬只的人性化管理。
对于大型犬的限高标准是否也过于一刀切?如果犬只本身不在禁养名单内但身高超过新规制定的标准也要一刀切禁养吗?对于领养来未知品种的小狗如果成年后身高超过限定的范围,难道也要一刀切禁养吗?
强烈要求出台对于养犬人的管理政策,罗威纳事件给我们带来最深刻的教育不应该是狗有多可怕,而是无人管理约束的狗有多可怕。不是要喝和养狗人割席,而是应该严惩不文明养狗的养宠人,如果不提高养宠门槛,什么人都能养,想怎么养就怎么养,出了事情全部都推到狗的身上,人宠矛盾只会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只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有可能创造更加和谐的宠物友好城市!盼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将修订后的《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向社会公布。如已经饲养了禁养犬的,犬主可将禁养犬只安置至非限养区继续饲养,无法自行安置的,原则上可以选择将犬只自愿送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你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将积极收集并向上反映。
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86407766。
成都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