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记你好!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已于2023年11月6日印发,自2023年11月7日起施行。 请问德阳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实施,有没有对应的实施细则发布?
感谢!
张先生:
您好!现就您所咨询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德阳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规定,自2023年11月7日开始实施新的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对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已有明确规定,市级将不再制定细则,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国土调查、地形地貌等情况进一步明确地域类型。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