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龙树镇白雀6村的于绍兵。多次为申请宅基地求助与领导,致今未申批没结果!!!我儿子早已到了谈婚成家的年龄,现一家四口人靠租房过日子!本人是随父辈因修三台县鲁班湖搬迀于白雀金宝村的!是7几年建的土批房,旧宅基地面积相当小不足50平方,实情村委领导熟知!!地震重建的时候由于家境贫寒父亲因病英年早逝,本人在外打工没有精力和资金重建家园!现在想重建家园敬请领导查核批准为谢!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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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三款“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第三十七条二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之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政策,按照宅基地申报审批流程,谁建房,谁向村委会提出用地申请,由村委会上报镇自然资源所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实地查看。镇相关部门及村两委干部先后于10月12日、10月25日、11月7日、11月9日、11月14日五次到你社(白雀村六组(原金宝村四组))帮助协调可用地块,且已找到4处可用地块,但由于地块权属问题,地块所有人不愿意与你户调换,以及你本人不愿意在相关部门推荐的地块建房等原因,最终未能如愿。下一步,请你按照建房相关要求,需要你本户自行寻找可用地块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员会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如有更多建议意见,请拨打联系电话0816-5742912。
三台县龙树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