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东部新区 » 失地社保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其他 咨询】失地社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02 10:46 已回复

金简仁快速路二期(东西轴线)占地,干部开会说30米红线内的买社保,30米以外占的土地以后会买失地社保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5 11:3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8 09:1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核实,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成办函〔2019〕69号)第二条保障对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市、区(市)县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照‘人地对应’商定提出需纳入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名单”的有关规定,金简仁快速路二期(东西轴线-机场南线)工程项目批准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的被征地农民均有享受纳入养老保障的权利;未征收土地待后期征收后再开展相关的批后实施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7日18时25分,与您电话沟通解释,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