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8年在洪雅买房,小区为:高岩新天地,购房时,合同约定开发商两年内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时间一拖再拖,直到拖到现在都没有办理房产证。我鼓起勇气拿起法律的武器准备起诉开发商,我把所有资料准备好,到洪雅县人民法院递交后,洪雅县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回复的原因为:一切起诉开发商的案件都不予立案。这是政府和法院都开始袒护开发商了吗?我证据齐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都不给我立案。
之后我与记者求助后,记者向法院致电询问了情况。从此我多次要求立案,法院依旧不予立案。法院回复理由变为;你的这个情况和要求,我们知道了,我会向上级反映;便没有了结果。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洪雅县人民法院已知悉。该案件本院正积极推动诉前调解,且已经推动投诉人所在小区的办证工作。我院在上周组织了投诉人和开发商进行了调解,并联合相关部门在上周联系了投诉人和开发商并促使双方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向。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283740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