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南充市高坪区退休职工,在上海市摔伤并在上海市三甲医院自费做了骨折手术,随后打印医院全套病史,联系南充医保局,希望按规定比例报销部分费用,但工作人员坚持缺少《入院记录》并拒绝审批。妈妈入住的是一日病房,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手术并在次日早晨出院,因此医院只提供《24小时入出院记录》,文件里面对入院和出院的基本情况均有记录。上海医院病史室解释该操作没有问题,是目前全国通用操作。其它报销所需资料,如住院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出院小结、麻醉医嘱单也均已提供。在确定发生的事件面前,政府职能部门是否可以从实际出发、不要强抠字眼和一味说No ?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问题已收悉,根据南充市医疗保障局文件要求,异地就医外伤回参保地报销必需提供入院记录,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好外伤申报审批表。我局将按程序审批。请你在工作日时间持上述资料到高坪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大厅进行资料审核及业务办理,也欢迎你来电咨询联系。电话号码0817—3338132。
高坪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