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建部门领导:《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可以通过电子投票系统或者书面方式进行。依据这一条,天府市民云和书面向表决箱投票是合法表决投票方式。请问领导,短信和微信是不是不合法不合规的业主大会表决投票方式?不应该被采用为业主大会投票表决?
网友:
你好,你关于电子投票参与业主大会会议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可以通过电子投票表决系统或者书面方式进行。对无法使用电子投票表决系统或者书面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的老年人、残疾人等业主,筹备组、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入户提供帮助。”实践中,业主委员会可以结合小区实际确定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形式。目前,全省统一的电子投票平台正在建立中,其间,业主可以使用具有真实性、可追溯性和公信力强的第三方平台电子投票系统,可参照《四川省业主电子投票表决规则》执行和适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