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书记,我于今年在古蔺凯旋城购买一套商品房,现古蔺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给予购房的相关补助,这个周开发商只出具政府补贴部分金额的资料,我们到政务中心提交相关资料,住建局人员反馈说是开发商不补贴政府就不补贴,连资料都不收,现由于开发商单位拒不合作履行条约,导致补贴事宜迟迟不履行,那这样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并不能约束房地产公司,那政府公信力在何处,请相关领导监督核实处理。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古住建发〔2023〕205号关于印发《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购房人需提交《古蔺县商品房购房补贴审批表》、网签备案证明、契税缴纳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进行申请,其中您所提交申请表中只填写申请按照2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200元/平方米未填写,需按正确规范填写的申请表重新进行申请。
2023年12月12日,古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沟通,告知申请程序及申请表的填写方法,您表示已知悉。若仍有疑问的,可拨打0830-720426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