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购房补贴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购房补贴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01 15:58 已回复

杨书记,我于今年在古蔺凯旋城购买一套商品房,现古蔺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给予购房的相关补助,截止今日相关资料提交已半月有余,现由于开发商单位拒不合作履行条约,导致补贴事宜拖欠未发放,如果政府部门不能约束开发商做到补贴事宜,那公布出来针对古蔺房地产健康发展还有何公信力,请相关领导监督核实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2 09:27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按古住建发[2023]205号关于印发《促进古蔺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购房人需提交《古蔺县商品房购房补贴审批表》、网签备案证明、契税缴纳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进行申请,其中您所提交申请表中只填写申请按照2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贴200元/平方米未填写,需按正确规范填写的申请表重新进行申请。
2023年12月6日,古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沟通,告知申请程序及申请表的填写方法,您表示已知悉。若您仍有疑问,可拨打0830-720426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