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富顺县的物业公司到目前,是否已经有了对空置房的物业费减免, 我在2019年富顺购买的北湖一号住宅,自 交房至今未住人、未装修,交房时间忘记了,应该是在2021年到2022年期间交房的。
现北湖一号 世高物业公司告知,没有此政策,特来咨询;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答复。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咨询“空置房物业费”的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答复如下:
经查,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所以按照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如有疑问,请前往县住建局或者拨打联系电话:0813-5102122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