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您好!
非常冒昧来此留言叨扰!
前年底购买了崇江天悦房子,去年7月开发商组织抽奖活动,邀请已购买了房子的业主参加,奖品有五菱mini新能源车、车位使用权、一年物业费、空气炸锅、电饼铛等......我是参加抽奖活动的其中一位。抽奖活动当天很多人参加,场面非常人热闹。我非常幸运,中奖一年物业费,可在收房时抵用。但是,到了10月29日收房时,物业不予抵用,理由是没有收到开发商的中奖名单,要跟开发商对接后才能抵用,并承诺一个月之内解决。后续多次咨询,理由变为需要走流程、具体时间不清楚(不承认之前承诺的一个月期限)、开发商管理这个事情的出差了、换人了等,一直推拒不履行承诺。
希望政府能过问一下此事,事情发展到现在不是钱的事情了,是不讲诚信,把老百姓耍的团团转。吸引了买房的人就把翻脸不认账,活动是他们发起,如果没有搞活动的诚意,就不要搞活动,大张旗鼓地搞活动,又不兑现承诺。
给政府添麻烦了,如不是实在解决不了,也不会来这里打扰您!
此致
敬礼!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责令开发企业与您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开发企业表示将尽快与您联系沟通,您可将相关凭证向开发企业出示,以便相关事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