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字和堂妹重名,并且重名太多,也土气,每次去医院等公共场合就被讨论和询问我的名字,问我为什么是这么个名字,让我心里面极度自卑,可是我咨询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却说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五十四条姓名变更范围的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但是我是一个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原来的名字我没有办法决定,为什么现在好不容易自己可以决定了却没有机会了,我从来没有改过名字,也没有案底,敬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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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改名申请以成年人原则上允许变更姓名为由拒绝的诉求已收悉,现根据相关户籍法律法规,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会东县公安局大崇派出所于2023年12月4日电话联系您本人得知:您属于成年人,想申请更名。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公厅治发〔2015〕19号第五十四条〔姓名变更范围〕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不予变更姓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五)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根据您目前的情况,如您需要更名需向公安机关提出合法正当的更名申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经办单位:会东县公安局大崇派出所
经办人:付兴林
联系电话:0834-8902851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