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7日,我与四川圆中润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滨江郦城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了定金3万元。
后我要求退定金,未果,委托律师起诉至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
在法院的调解下,开发商同意退2万,2023年1月31日,我与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认购书》解除协议,《保密承诺书》,并按照开发商要求将所有合同、收据原件交回开发商。
2023年2月28日,我收到了法院的驳回裁定,开发商称不影响退款,退款在5月份可到账。
2023年10月,我一直没有收到钱,询问律师。律师跟住建局及开发商联系,说款已经退下来了。
我经核实,确没收到款项。律师与开发商经办人联系,说是当时打款没成功,需要再走一遍流程。我按照开发商要求,又提供了相关材料。
后经办人以法院的裁定书为由,告知款退不了了。
当时签署的《商品房认购书》解除协议,《保密承诺书》,以及所有的原件、收据等全部都交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承诺退款,现在却出尔反尔,拒不退款。
请相关部门严查。购房款是我们家的救命款,请相关部门责令开发商按照协议退款。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滨江郦城”有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2月24日作出判决,建议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为准。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1日14:56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有关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