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打电话给兴文县相关部门咨询购房补贴政策,工作人员告知:新文件没下来,补贴按老文件补贴政策享有,本人就于当月签了购房合同,2023年11.24再次打电话给相关部门,被告知:补贴只有22年9月份之后的才享有,8月份的一律没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此事情既然有了开头,那就需要查下新老文件的具体内容,为何以此态度来对待百姓?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购房补贴相关事宜的信件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您的要求,我局将我县近年来的各类购房补贴政策文件和时限告知您。我县于2014年至2017年共印发了4个文件,分别为兴府办函【2014】186号、兴府办函【2015】137号、兴府办函【2016】43号、兴府办函【2017】7号,以上文件购房补贴时限是2014年11月13日至2018年3月16日截止。2022年9月28日我县再次印发了兴住建城管【2022】193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该文件购房补贴时限是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11月28日截止。您也可以在“最美兴文”“兴文在线”以及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公众号上查询文件。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兴文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