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是8.26日出生的,预产期本来是在9.15日的。因为出生在37+0周不算早产,但是在幼儿园里明显表现出跟不上幼儿园学习进度,我想让他7岁的时候再读小学一年级,这是可行的吗?
我看招生政策只强调年满6周岁,没要求一定要在6-7周岁之间。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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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3】2号),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机构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根据《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15日至19日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新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以及缓学证明等材料后,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27日与您电话沟通。若您后续还有相关疑问,欢迎拨打028-68772822进行咨询。衷心感谢您对新区教育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