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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关于异地就医报销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22 14:57 已回复

您好!关于开江的职工医保异地转诊备案到成都有以下三个问题请求解答:1、大额补充医疗报销是否还是按照个人自付超过4000的部分报销75%;2、乙类手术材料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比例是按照成都标准还是按照达州标准;3、开江职工医保46岁以上未退休人员,医保范围内金额超过15000的部分是否报销87%。感谢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2 15:52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开江县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24 17:38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网民朋友反映异地就医报销问题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异地就医报销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股室进行处理,现将相关问题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咨询的办理了职工医保转诊备案到成都后,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是否还是按照个人自付超过4000元的部分报销75%的问题。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的通知》(达市府规〔2023〕2号)文件第三章第九条,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含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单行支付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比例负担超过4000元部分,职工大额医补按75%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职工大额医补按85%支付。
二、关于您咨询的办理了职工医保转诊备案到成都后,乙类手术材料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比例是按照成都标准还是按照达州标准的问题。
根据《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达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达市医保办发〔2022〕118号)文件第三条,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两病”门诊、门诊特殊疾病等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以下简称支付范围),执行达州市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以下简称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三、关于您咨询的办理了职工医保转诊备案到成都后,开江职工医保46岁以上未退休人员,医保范围内金额超过15000的部分是否报销87%的问题。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规〔2022〕2号)第五章第十三条,46周岁(含)以上未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3%、个人自付17%;超过5000元部分至1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超过1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个人自付13%。
如需了解我县医保制度相关政策,可电话向开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18-8227238、0818-8181631。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办理人员:兰晓俊 联系电话:0818-598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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