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该依据哪个文件?
目前能查到的相关文件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即川价发[2008] 141号文与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在2022年12月发布的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试行),即川建价师协〔2022〕56号。川价发[2008] 141号文是否废止?工程实践中应该采取哪号文件?谢谢!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咨询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川价发〔2008〕141号文已废止,参见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川建价师协〔2022〕56号的使用请咨询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双方可以根据服务内容遵循市场原则自行协商。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