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棚户区改造,从2020年至今一直没有把谈好的房子以及赔偿金安置给棚改户。也没有给棚改户相应的合同,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要房子的到现在也没有安置房子说的每个平方15月一个月的补偿,但是不要房子要钱的,不仅钱没有拿到更没有补偿。找到棚改部门给我的答复是:给上面沟通了,棚改部门没得办法解决的。既然启动了项目为什么又要这样停下来,是把项目的钱挪用了还是什么意思?请问我又应该怎么办?究竟怎么样才能给我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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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棚户区改造资金问题”已收悉,现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仲权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我镇已与上级部门沟通,制定了资金支付计划,将从2023年12月起至2024年11月止的一年内,每月兑现支付,直至资金支付完毕。具体情况也已电话沟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