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温江区原闲居物业的员工,现主要问题是拖欠所有员工的工资,己拖欠本人工资4000余元,己拖欠2月有余,再加上11份的工资共计7000余元,所有员工的工资都是这样子,在法律上拖欠工资超过2000元己达平立案标准,还有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该赔偿员工的辞退赔偿金,和应该给员工办理相关的失业保险金等手续,一系列问题都未处理,望相关领导引起重视,处理基层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谢谢!
关于您反映格陵兰物业拖欠工资的问题,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核查,格陵兰物业公司为成都闲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即,工作人员对成都闲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开展调查,该公司由于物业费无法及时回款,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前期,区人社局联合属地镇街及相关单位约谈该公司,要求该公司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尽快支付员工工资。该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支付员工8月剩余工资及9月工资,暂未支付2023年10月工资。下一步,针对2023年10月工资,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展开核实调查,对无争议工资,将依法要求该公司限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