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成都市高新区注册的公司四川享筑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小程序享筑旅游购买了会员,用于预定酒店,本人预定了一间2023年11月10、2024年1月24、25日、30、31日入住的酒店,并付了11800元押金,但酒店告知四川享筑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没有付房费,导致我不能办理入住。
随后便马上联系微信客服,没有回应,拨打客户热线也无法拨通,网上搜索发现有大量人遇到同样情况,故猜测该公司跑路了。
恳请相关部门帮忙核查该公司经营情况,并追回押金11800元。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审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2023年10月17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公司现场了解情况,经过现场协调处置,公司负责人表示经营困难无法退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同时,为防止该公司逃避主体责任,我局已在2023年10月17日限制成都享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股东、股权、注册资本减资的变更和注销事项。后续在2023年10月23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情况,经过现场协调处置,商家告知给到的二个解决方案,方案一:退保证金,需扣除之前所有已入住的金额(按照市场价扣除),扣除已入住的金额后退款,具体退款方式为退50%现金,退50%通兑券。方案二:不愿抵扣已入住的金额的,保证金按照目前核查金额的40%退,这其中40%退款为(现金50%+通兑券50%),如您认可,请将会员相关信息及会员卡业务协议签字确认发至商家指定163网易邮箱号:xiangzhukj@163.com等待处理;如不认可,建议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处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22日14时01分通过电话028-63208959-109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