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湾社区亲水湾32栋1单元业主自主增设电梯,在2023年3月18日公示时,就有业主提出坚决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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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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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华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第三条、第六条规定,业主是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实施主体,负责意见统一、动议表决等相关工作。经调查,亲水湾32栋1单元电梯增设工作由有增设电梯意愿的业主组织动议表决,并向社区提交了《业主动议表决意见表》、增设电梯方案等资料。社区按照成办发〔2021〕2号文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该单元102业主的书面反对意见,而该单元二楼两户业主在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和反对意见。社区收到书面反对意见后,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7月19日组织调解,街道于2023年7月25日搭建平台,召开协调会进行调解,利害关系人均未到场。因该单元有符合成办发〔2021〕2号第七条优抚条款的情形,社区确认盖章出具备案意见。社区出具备案意见后,该单元部分业主向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华阳街道及观音湾社区提出关于本单元电梯增设的书面意见。目前,亲水湾小区32栋1单元业主间关于电梯加装的争议较大,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