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兄长在监狱服刑,委托我母亲为其办理驾驶证延期业务,但朝天车管所办理人员以已超驾驶证有效期当天为由不予办理,国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请政府督促朝天车管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并为我家人办理代办延期业务。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因朝天车管所工作人员发现委托书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字笔迹相同,故无法办理。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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