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30日到8月30日在建昌-叙府500KV新建线路工程包3二队工作,老板叫邹*友,电话:1389***4591,先说好的工资一个月14000-15000一个月,我总共前后工作了两个月左右,先前付了14000元工资 剩余工资说好的九月底之前发放,一直没发放,老板以手机遗失搪塞拖欠工资,现在说好在11月月底之前发放,但是工资只能发放13000元,被克扣1000多元,没有任何理由,老板没有让我们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现在和老板讨要工资,让老板完整发放薪资,老板却说让我们随便去告,我只能在这上面反应给相关领导,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我讨要薪资,谢谢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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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先生:
您好!您“关于老板拖欠农民工薪克扣少发薪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第十条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责任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我局于2023年12月25日10:10分给邹正友电话沟通,本人解释公司还未结算完工程款,等工程款结算完后将及时的支付拖欠您的工资,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您可以带上相关证据到我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号码0834-8859518,也可以到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号码0834-882258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经办单位: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办人员:杨舰
联系电话:0834-8822587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