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市长,我是正黄金域香江的业主。商铺无视法律法规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商铺和业主共有墙上,我们向基层政府反应问题,富源路执法局给出的理由是执法理由不足。这么明显的违规操作居然说执法理由不足,请问基层政府是摆设吗,真的不为人民解决问题吗?
我们小区前有商铺违规开窗,现在有商铺违规安装空调,空调冷凝水管,空调管道挂墙面何其丑化城市和小区的容貌,在则空调外机所产生日噪音危害小区一千多户居民的身心健康。请问是什么让他们胆子这么大,违法成本太低了,为了一己私利不管别人如何,恳请市长看到我们的留言,为我们普通老百姓解决难题,让我们维权有正规的途径和成效!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前期富源路街道办接到群众相关反映后,于11月10日组织富源路执法中队、二郎庙社区和物业立即到现场核实,了解到群众反映的7栋商户在该处经营5个门面共计安装11台空调,因开发商预留的空调机位不够商户,故将空调安装在门面的后墙上(小区内部),距离最近的居民楼20米左右。
接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街道办、执法中队、社区和物业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执法人员现场向群众解释关于业主提出的噪音问题我们会向环保部门反映,请工作人员现场检测噪音是否超标再进行下步处理,后期物业将加强巡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1月17日上午,富源路街道办、执法中队和物业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关于业主反映的噪音问题暂未发现,并请现场业主代表到富源路街道办召开协调会,会上,办事处主任陈杰文、副主任黄志强和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就业主代表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一、关于业主提出商户安装空调违规的问题,根据《国家空调安装标准》规定空调室外机安装与地面的距离应高于2.5米,且不得占用公共人行道,建筑物内部的过道、楼道、出口等公用地方不得安装空调室外机,空调室外机应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3米,商户并未违反该项规定安装。二、空调外机使用中会产生噪音,导致噪音扰民和尾气污染问题。富源路街道办就相关情况向环保部门反映,请上级部门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检测后再做进一步处理。三、关于业主担心其他商户效仿,影响小区环境问题,一是富源路街道办将组织物业和商户召开协调会,建议商户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开发商设计的区域,尽量不在小区内墙面上安装空调外机;二是组织执法中队和市场监管所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该处商户的巡逻监管,如发现因安装空调外机产生噪音扰民、经营环境不达标等问题立即上报处理;三是后期如发现商户存在违规行为,损害了小区业主利益,富源路街道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感谢网友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有其余疑问,可咨询富源路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825-2623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