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墙维修不是停水停电,没有那么急迫,为何不能走常规程序而要走应急程序?
2.外墙修复不平整、未做分隔缝、漏水未解决,为何施工方公告已验收?
3.为何中标价格为75万,送审价格确定是90万?
4.为什么物业说,他们只是受到街道办及区住建交局委托作为主体申请维修,其它的不清楚?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外墙维修不是停水停电,没有那么急迫,为何不能走常规程序而要走应急程序?
依据《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三十条(应急使用)(四)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相关规定,申请主体可以通过应急使用方式申请维修资金。
2、外墙修复不平整、未做分隔缝、漏水未解决,为何施工方公告已验收?
区住建局已向申请主体了解,将择日重新收方,相关业主代表应积极参与工程收方。
3、为何中标价格为75万,送审价格确定是90万?
送审价格非实际结算金额,维修资金系统会自动匹配审价机构,审价机构将根据市场调节价进行审价,结算金额以审价机构结果为准。
4.为什么物业说,他们只是受到街道办及区住建交局委托作为主体申请维修,其它的不清楚?
依据《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服务指南(2022版)》相关规定: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 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使用申请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但选聘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使用申请人。
区住建局根据《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您解读,2023年11月20日14:35时,区住建和交通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