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房产证上是4个人共同所有,但是户口本上有一个人迁走了,如果宅基地房屋拆迁,请问迁走的那个人赔偿时有自己的份额吗?
具体的赔偿方案能举例说明一下吗,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太平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因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丧失者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不享受相关拆迁安置政策。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20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