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都江堰市天马镇圣寿村的村民,童山小区,08年地震后,村上统一修的统规自建房,当时是以宅基地十五万一亩退还给村上,村上就用这笔钱,为我们老百姓修房屋,房屋修建过后,由于我是孤儿,常年在往外打工,导致没有装修及入住,现在因想回家装修入住,在装修过程中,自建房的施工方来我家拦住不让我装修,喊我要交十三万才能装修,我就是想问一下,这个钱,究竟是什么钱?
俞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马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是我社区继镇“5.12”灾后重建后实施的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由市规自局整治中心作为业主与社会投资方签定委托投资整理协业,我社区按照农户意愿组织实施的,社区共新建安置点2个,(童山安置点、安阜安置点)你所反映的是1、2组原童山小区,建设方式为统规自建,项目因验收政策和标准的变化导致现还未完成验收,社区、镇政府正积极配合市规自局向成都市规自局申请项目验收,验收后将按照验收面积社区配合于你进行结算,请你也积极与建房施工方进行协商以得到施工方的支持。
以上情况于2023年11月17日10:10时左右与您联系,您未做评价。
都江堰市天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