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夹江县 » 夹江县城南街逆行抓拍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交通 建言】夹江县城南街逆行抓拍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13 16:30 已回复

我是一名外地车主,近日收到夹江交警大队的通知车辆在夹江县南街,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记3分)。作为一名外地车主,对当地路况不熟悉,且当天下雨于行驶过程中未明确见到单行道禁行(事后通过网络了解到为分时段禁止逆行)标识,也未清楚看到有禁止左转标识。地面也未看到分道线(当时路旁有买菜摊位,不清楚是否买菜遮挡),路旁有车辆逆行停放。且交警平台未上传违法图片。通过申诉回复系统采集的违法证据图片可充分证明违法事实原因,申诉失败。但仍无法查看违章图片,作为一名外地车主,也不可能专门至当地交警部门查询,无奈只能直接处罚。通过网络上查询到有相同情况的车主,作为旅游城市,外地来乐山的车辆多,相应到夹江的游客也多,特建议主管部门能相应整改,明确标识,人性执法。有效提醒外地车主避免违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夹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5 14:58

网友,您好: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2017年9月15日,我队通过《乐山日报》向社会公示将夹江县南街纳入单行道管理,同时在该道路入口处安装了禁止驶入标牌,该道路沿线各岔路口分别安装有禁止左转或禁止右转标牌,地面喷涂有单向行驶箭头。如您在交管12123平台无法查看违法照片,可在居住地或就近任意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大厅查看违法照片,不需要特意前往违法所在地查看。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


夹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15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