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领导,您好:
我于8月初于城投置地天湖岸交定金,当时告知销售我的贷款情况,销售答应我可以付三成首付购买,销售后强行让我一周内提前交部分首付,然后我这边就了解到合同窗户换为钢制铁窗户,并且销售让我首付要改为四成,由于上述两个问题我这边通过市长热线以及现场跟销售主管进行沟通要退定金以及部分首付款,相关部门回复强制不退款。但对窗户问题相关部门领导在维权会议答应会对大家窗户进行妥善处理,有问题就换。出于开发商强制压力下,我于10月初签订合同,销售及相关主管明确清楚我在对窗户问题进行维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当天先让我做贷款手续,并恶意隐瞒合同内容加上了钢制防火窗等相关内容,引导我快速签订合同,请相关部门重视合同问题,一个小区有两份合同内容,并且还是对已经维权的内容进行偷偷增添,要求我这边签回9月21日相关合同。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事项,成都城投集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下属置地集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为成都城投置地集团公司负责承建的金牛区天回镇街道杜家碾社区3、4、5、10组,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一组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工程。我公司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范本,置业顾问也会提醒并告知客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等内容,签订合同时按照现场公示的合同范本内容签订,并未变更前期已签订的合同内容。
以上情况于2023年11月14日17时10分与您联系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