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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驾驶证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10 23:24 已回复

尊敬领导,你好! 作为80后的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后,已经取得家属书面谅解的,赔偿完必,检查院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一定是要调销驾驶证十年吗?吊销10年哦领导些!现在交警队已经吊销了,而且骑摩托车都不可以了,听说还是今年刚来的法律法规政策,我真的是遭不住得很了,本来是靠驾驶证吃饭的,上有4个老呢马上过60岁了,下有两个小孩小呢要读书!屋头有个生疮害病呢,哪个跑的赢嘛!本来就是个代步车子上下班,照看家人,我都不晓得咋过办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五通桥区交警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6 15:50

关于网友的回复
热心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你对我们交警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关于您咨询驾驶证相关问题的情况,我大队已获悉,现将回复情况如下: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办理几类道路交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答》第一条“对于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以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构成犯罪的情形,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上述案件,检察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和三款之规定,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提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检察意见,并与不起诉决定书一同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检察意见后,应当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之规定,对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及检察建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故本单位在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依据检察意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依法履行职务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电话:0833-3320461
联系人:董刘超
五通桥区交警大队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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