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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德昌南山开除学生要求交托管费否则注销学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8 22:5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

我是现德昌县南山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南山)的一名学生的姐姐,同时也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大学生,首先很百忙之中打扰您们了,关于此南山学校因为一些小事情将我弟弟开除后,人在其他学校就读,但是要求强制收取所谓的托管费(每个星期200元整人民币,及长假也要收取一到三天的费用)如果不交否则注销学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服务、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南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及其其他规定,南山学校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同时可能对我弟以后的学籍造成不良影响,而且我弟的成绩本来就还算得过去,学校开除了不退学费就算了,但是还要另外收取托管费,用注销学籍来威胁。

望德昌县教育局及人民政府能够知晓此事,并且麻烦能够尽快解决,南山学校资本形式影响恶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凉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9 11:34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5 16: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德昌南山开除学生要求交托管费否则注销学籍”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蒋林桐同学多次违反校规校纪,已两次违纪处分。2023年11月5日,为防止该生因违纪处分影响其学习,该生班主任劝导其回家反省,并未开除。
二、蒋林桐同学的违纪详情如下:高一下学期、高二下学期私自携带手机入校,并拆开学校饮水机,藏入其中;私自携带管制刀具及扳手等违禁物品入校;该生回家以后,在家远程控制学校本班教室内教学电脑,扰乱课堂秩序。
三、该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托管费,在蒋林桐同学回家反省期间,班主任未向其收取任何托管费用,并未用开除学籍加以威胁。
四、经与班主任核实,其承认发了成绩单给该生,但成绩单后面的对话内容概不知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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