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天府通办申请了一次,再次申请被驳回。
也去了当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说我有刑事案件。不予以办理
我当初的案件涉嫌。没有法院生效判决文书
而且之前天府通办也有申请过。
现在户籍地派出所不能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需要怎么处理?
我并不是说在天府通办多次查询无犯罪记录,系统不支持的问题。
而是,天府通办能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是因为我多次查询不予支持。为什么我去户籍地派出所就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民警给出的答案是我有案底,但是我的案子是涉嫌,法院未做出生效判决。
网民朋友:
收到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其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询警综平台显示其所涉案件在泸州市,案件并非我局办理,建议与涉事地公安机关咨询。
江安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