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回镇明月锦苑南苑广场舞严重扰民,每天从晚上7点不到晚上9点,噪音分贝高达75分贝!!! 而且还是楼上阳台测得数据!!跳舞的分为三波人群,三个高音音响直对居民楼,实施噪音轰炸… 报警只能管那么一会,将声音调小,警察走后立马恢复,家有小学生,放学后,无法正常学习,作业,休息… 社区?派出所?物业?环保部门?谁人还我们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 望联合彻底整治噪音污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调查: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天回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到现场处置,与在场锻炼者进行细致的沟通,并进行了法规宣讲和劝导。希望其充分尊重他人生活作息,适当控制锻炼时间,并且在锻炼时要注意音响音量,采取较低音效的音响进行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和谐开展,避免给他人带来困扰,当事人表示理解与配合。
下一步,天回镇街道将加强宣传劝导。鼓励群众自我管理,引导广场舞锻炼者加强自律,促进广场舞健身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开展。后期如出现类似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公安金牛分局天回派出所:83572232、83582110;金牛区天回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83573110进行反映,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13日20:15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处置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天回镇街道:83573110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金牛区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