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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青白江区陆港花园安置违规收费相关部门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7 21:2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原青白江区祥福镇因中欧非项目拆迁的居民,五年后终于即将安置于陆港花园小区。在办理结算等手续时却发现相关问题层出不穷。主要涉及拿房流程不合理、跨户收费不合理、物业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相关领导不作为等问题,现如实反应如下,希望领导核实并处理。 1.关于跨户收费问题:根据拆迁办解释,每位拆迁居民有35平米的安置面积,超出部分面积按照成本价2200元的百分之五十(即1100元/平米)补齐差价;若套二户型跨套三户型,跨户面积按照成本价上浮百分之三十(即2860元/平米)收费。一家两人户为例,应该享有70平的安置房,超出70平米的部门以1100元/平米补差价,同理可以推导得出,该两人户家庭如果跨户拿套三房型,假设套三建设面积为107平米,该家庭需要补足的费用应该将107平均分成三份,其中两份按照套二房型标准计算价格,另外一份作为跨户的面积按照2860的单价计算。然而实际收费标准是,除了70平以外所有面积全部按照2860元计算。以上计算方式均未出示任何正式文件,若合规请在小区各处公示政府文件。 2.关于拿房流程问题:居民目前已经向拆迁办完成了费用结算,按理拿钥匙等事宜也应该由拆迁办办理,然而实际是拆迁办收了结算费之后把后续发钥匙工作交接给了物业公司,从而有了接下来我将反应的物业违规收取费用的事情。 3.关于物业违规收费问题:(1)收取装修押金1000元,另外还有装修管理费,建渣费大。不合理之处一是装修管理费里面应该包含了建渣费,二是不装修的居民理性不用缴纳以上费用。(2)物业费1元/平米,物管称政府补贴0.4元,居民需按照0.6元/平米·月缴纳,而相关政府文件明确指出(青府办发【2022】23号文),安置房物业费是由政府全额补贴五年,并且青白江的补贴标准1.5元/平米·月,因此物业收费属违规行为。且该费用堪比周边商品房物业费。(3)停车费:电瓶25元/月不包括充电,经居民强烈反对后改为包含充电,而据了解该收费甚至高于当地部分商品房。若合规请物业在小区各处公示政府文件。 该小区涉及两个物业公司,分别是祥和美居民服务有限公司和谊美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议有关部门查实是否涉及在职的国家公职人员担任企业股东或执行董事等职务。 以上反馈的所有问题,在此不留联系方式,现场反馈的居民很多,欢迎领导莅临现场核实。多数居民由于以上问题拒绝验收交房,而相关单位却下了最后通牒,将从通知拿钥匙起三个内停止发放过渡费。居民们认为这样的领导,没有一心为民服务、解决问题的态度,而是暴力解决。 望核实处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0 14:47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城厢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营商环境建设三办、城市更新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因您要求不留联系方式,故依照您所反映工单内容进行处理。
陆港花园由天星社区、康家渡社区、甘泉社区以及桂通社区联合管理。1.按照陆港花园交房手续,您需要到物业处与物业签订相关协议、缴纳物业费及有关费用后再领取钥匙。
2.装修履约保证金,为了房屋安全,尽量避免违规装修,物业公司不以占有为目的收取了1000元的装修履约保证金。如您需要装修,装修履约保证金是待装修完成,物业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如您不装修,待您正式入住,物业查验后将退还涉及装修的费用。
3.陆港花园安置小区住户实际缴纳物业费0.6元/㎡.月,符合《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房产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青白江区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发〔2020〕7号文件物业费的指导价标准,与周边同期电梯安置小区的收费持平。
4.装修管理费,是指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特指装修期间私有部分(专属部分)因管理产生的费用,该费用由自装的业主或委托装修的装修公司承担,参照成发改收费〔2012〕1345号文件,在所签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明确:装修管理费,配备电梯的按建筑面积不高于0.04元/平方米·天。
5.建渣清运费是指业主在房屋装修时,拆除非承重墙、保温层、卫生间和厨房的瓷砖等,所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需要专业的垃圾处理公司处理,清理处置所产生的费用,业主或装修公司负责清运到小区指定位置堆放处,物业负责找专业的清运公司外运处置。
6.非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停放收费标准将参照周边同期安置小区的收费标准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内的标准并非已确定标准)
7.关于青府办发【2022】23号文是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为国有土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的通知。居民拆迁属于集体土地不适用该文件。
8.陆港花园现由天星、桂通、康家渡、甘泉四个社区联合管理,四个社区共同成立了四川祥和美居民服务有限公司(非物业公司),2022年10月27日四川祥和美居民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华城世纪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福地新城(陆港花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为:HCSJ-QY(G)-202209010),成都谊美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中标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福地新城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后福地新城更名为陆港花园),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该公司从中标进场至今严格按照物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保质保量的开展物业服务工作。
9.关于您所反映的跨户型结算单价问题,城厢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安置房款结算,根据青府办发〔2013〕23号文件规定,自愿选择跨相邻户型安置的,其超出的建筑面积按区域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上浮30%结算购房款。
因您要求不留联系方式,故未进行电话回访。若需要了解相关情况,可致电城厢镇营商环境建设三办电话028-68936387、城市更新办电话028-68936362。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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