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出生时,户口随母亲上到东部新区的农村户口,父亲是新都区的居民户口,娃娃读书时将户口迁到了新都区,后来父母不合离婚,小孩判给母亲,请问小孩户口还能迁回东部新区母亲的家庭户里吗,是居民户还是农民户呢,请留言告知,无须电话回复。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市内移居”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本市居民家庭户不得移入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据了解,您是帮您嫂子咨询,具体情况您不是很清楚,建议请您嫂子本人拨打东部新区公安办证点电话进行咨询。 东部新区公安办证点联系方式如下: 一、三岔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望湖北街186 号附1号;电话:028-27066961。二、石板凳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地址:成都东部新区虎山街71号;电话:028-27612772。三、简州新城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石养路2号(简州新城新经济产业园7号楼);电话: 028-27031940。四、草池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地址:成都东部新区裕民路458号; 电话:028-27359910 五、贾家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健康路178号;电话:028-27252011。六、养马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天华街178号;电话:028-27351182。七、丹景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幸福路199号。电话:028-81320060。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8日15时0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