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金牛区 » 小区地上公共车位物业区别收费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小区地上公共车位物业区别收费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6 15:20 已回复

本人是金牛区蜀光路1号阳光地带小区业主,现投诉本小区物业成都市繁星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地面公共停车场针对新老业主区别收费、乱收费问题。

根据明民法典及物权法,地面公共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本人自2021年7月至今进入小区停车,小区物业在没有对我公布停车位具体使用情况的情况和定价标准的情况下,一直以小区车位紧张新业主要排队按临停每月150元收取费用,而老业主则按照每月80元收取,差价接近一倍,直到近期物业换届公示过往停车包月费用我们才知晓此问题

本人长期晚间10点后回小区停车,清楚小区车位一直不存在满负荷使用,物业甚至饭点还会放任社会车辆进行临停,小区还有业主在车位上养花花草草,既然不存在满负荷使用,自然不存在排队临停问题。物业在小区车位收费管理上职责混乱,知法犯法,严重侵害部分业主的权益。

地面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不存在先来后到的原则,每个业主都有平等的权利按照公示的80元价格停车。

恳请相关领导帮助,协调解决,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0 10:53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茶店子街道办事处调查:社区网格员与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物业称可以自缴纳150元停车费开始算起,按80元每月,多余费用折算延期。您表示只接受退费一种方式。物业工作人员将会上报领导协商。有其他业主霸占车位养花草问题,物业已让该居民把花草搬离。物业放任社会车辆临停问题,该小区有底商,停车也分为地下停车场与地面停车场,社会车辆临停都是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并未出售产权属于开发商),该小区也面向社会车辆临停收取临停费用。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9: 37与您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茶店子街道办事处:86798048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