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打酱油”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网络平台举报川G.P8W**强行别车的信件己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的信件后,天全公安交警立即对您核实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川G.P8W**的确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核实相关情况后,11月7日,天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当事人徐某进行了理法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7条第4项的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徐某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最后,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祝好!
雅安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