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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天府新区海伦堡玖悦府商品房严重偷工减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5 16:21 已回复

本人于2021年底购买于海伦堡玖悦府一期商品房,同批次隔壁已经交房入住,本以为海伦堡能够慢工出细活,但如今呈现出来的粗制滥造,偷工减料,视2000多户购房者权益于不顾。明面上看到的地下室地面凹凸不平,地面墙体渗水,吊顶墙体开裂;楼体外墙脱裂,连廊扶手晃动,墙体掉落;楼体台阶破损不堪;公区配套敷衍了事,毫无绿化设计;在不通知业主情况下私自修改报规图;明面看得到问题不一一列举,由此可见在看不到的地方如何偷工减料;甚至在购房后三年还有钉子户,影响产权证办理;在我们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无果情况下,恳求有关部门引起重视,下场协调解决。如今开发商依旧是敷衍了事态度态度,拒绝解决问题。若本小区2000多户购房者权益得不到保证,我们将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6 14:2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8 18:0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目前还剩余1户农房未签约,其位于项目边缘位置,不影响开发进度。万安街道和开发商一直在积极的与未搬迁农户洽谈中,力争早日与未搬迁农户达成协议。
经核实,关于项目因拆迁进度缓慢房屋可能延期交付,耽误办理产权的问题。经了解,您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产权办理期限有明确约定,开发企业应按照合同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若超出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办理产权的,您可要求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公园城市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按照约定向您交付达到合同交付条件的房屋。
关于项目销售期间未告知完全项目不利因素的问题。经了解,不利因素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纂,同时开发企业应在销售期间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并纳入合同约定。若您认为开发企业未告知重大信息,或不利信息告知不真实、不准确,具有欺诈性或存在重大误解,导致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人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请求撤销,但该项请求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关于项目房屋施工与沙盘不符的问题。沙盘仅作为销售期间对房屋位置、小区总平、周边道路等大致展示,并不作为房屋实际交付参考依据,房屋交付均以合同约定为准。若购房人认为开发企业制作的沙盘涉嫌虚假宣传,建议收集相关线索资料向市场监管局反映。
关于小区没有围墙的问题。经核实,该项目于2021年7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显示,该项目住宅部分未设置围墙。
关于小区绿化品质、呈现效果等问题,经核实,该项目还未申请规划核实,规划核实必须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已向建设单位实施约谈,要求建设单位重视业主诉求,务必按照《民法典》和《城乡规划法》,依法依规行使和保障业主权益。
关于项目质量问题。公园城市局工作人员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进行核实处理,开发企业承诺对反馈的质量问题将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保质保量交付。公园城市局已组织购房人、开发企业进行三方协调,已要求开发企业高度重视购房人诉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与购房人长效沟通机制,继续积极和购房人就关注的问题做好进一步沟通和落地实施,同时公园城市局将持续关注购房人代表与开发企业沟通协调的情况。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8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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