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们于2021年12月购买了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镇的海伦堡玖悦府小区。但目前与小区开发商在外墙修筑的问题上存在争议,所以求助于问政四川平台。
1.争议背景:
2021年12月我们购买小区时,小区售楼部呈现的沙盘中有小区外墙,并且销售人员在讲解过程中没有说明小区将不会修筑外墙。(2021年12月售楼部小区沙盘外墙呈现图如附件图1)
2023年10月底,小区拆除外围铁皮,预计年内交付,但我们发现小区并未修筑外墙。(2023年11月小区无外墙,如附件图2)
问题总结:
开发商售楼现场宣传资料及工作人员从未告知过这小区为开放式小区,而且购房合同中也未有相关的特别说明。
2.业主权益诉求:
海伦堡玖悦府小区交付按照业主在2021年12月与海伦堡玖悦府售楼处购买房屋时的沙盘外墙效果1:1呈现小区外墙。
3.相关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而在商品房买卖中,沙盘是否属于宣传资料,目前法律法规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沙盘也是宣传资料之一,购房者可以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反映小区没有围墙的问题。经核实,该项目于2021年7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显示,该项目住宅部分未设置围墙。
市场监管局收到您反映“海伦堡玖悦府与宣传不符”的问题,为便于市场监管局开展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请您提供该楼盘开发商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线索资料。其次,沙盘、效果图、意境图作为直观展示用途,不作为交房标准,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交付标准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1月9日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