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规划户户道路规之前,邻居方就提前自己修了一段路乡村公路连接他家的小路,所修这段路都是邻居家的土地,当初邻居方修这段路的时候,没有找左右邻居协商是否共摊修路费用,是否对修路所占用土地做赔偿等事宜沟通。
B、在2012年之后,政府把邻居修的这段路规划为户户通道路,做了水泥硬化,对方就只准我家人行,不能过机动车,对方给的理由就是我家没有出资硬化,一要我补钱,二要我做土地赔偿,是否合法?
c、2012年左右,政府规划户户通连户路,政府这边的红头文件具体内容有些什么规定,有些什么要求?对涉及邻里之间如果所修路段占用对方土地,有赔偿补偿这块的规定吗?而且这一段路是在户户通规划之前邻居自己修的,邻居是第一个受益方,其他路过的邻居也要做土地赔偿吗?
问政四川的网友:您好!您于2023年11月4日关于咨询(高县政府规划户户通路的红头文件)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针对您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2012年左右在原福建村实施的生产路建设项目按照80公分宽6公分厚标准实施,由政府每一米补贴11元,所剩费用由村民承担,由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由于您户未出资出力,建议您与邻里协商共建和谐邻里关系,感谢您对家乡基层治理的理解与支持。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整个事件的现场及事件经过你们谁来了解过,还给我回复没出钱没出力,真搞笑?
我所要咨询了解的重点问题,只字不提,避而不谈,什么事儿都没有一样?
整天满口胡言乱语,拿着纳税人的钱糊弄欺骗老百姓?保证自己区域无事件,无纠纷,一切正常顺利,年底了,拿纳税人的钱,好领资金分红,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