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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内江朗诵汉安府小区消防违法,违建不拆,违法验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04 10:10 已回复

内江朗诵汉安府小违规验收,在开发商擅改规划的情况下扔给与验收合格。现小区车库出入口只投诉一个违法消防法,也违反地下车库建设标准,依法应予以处罚,但内江政府部门袒护,5年多未过问,且这个西边那个车库出入口也认定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拆除,却不拆。我投诉6年未果。上次回复说我和开发商和解了,同意改规划了,但开发商超期两年不给钱,且不承认和解协议了,逼我同时签的改规意见也同时作废了。向内江反应六年不依法处理,只能省级了。
现投诉1,消防不达标,要求处罚
2、既然认定违法建设,依法只有拆除这一条路
3、撤销其小区的违法验收合格,并依法处罚开发商擅改规划行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7 09:59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7 10: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11月7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小区消防验收的问题:
朗诗汉安府小区于2018年8月16日竣工交付完成,2018年5月3日消防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消防备案号510000WYS180008134)完成。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832-2153148) 。
感谢您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于2023年11月7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投诉“市中区朗诗汉安府的问题”已收悉,经查,您投诉的地点属于朗诗汉安府后期开发待建地块,并不属于一期已经建成的范围。由于原规划的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口处于项目后期建设区域,目前只有一个入口不符合相关的消防安全规定,故朗诗汉安府临时将此处作为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口。2021年2月我大队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去函,请其对此事进行认定。2021年3月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函,朗诗汉安府项目项目地下车库临时出入口实施前未申请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违法建设。3月9日,区城管执法大队、区住建局、消防大队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达朗诗汉安府进行了现场联合检查,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各部门现场建议将该地下车库出口封闭,因消防问题,该地下车库暂不使用,待开发商重新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后,再设临时车库出口。故区城管执法大队于2021年3月15日向开发商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7日内对该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开发商已将车库出入口封闭,因消防不达标,车库未投入使用。关于反映开发商所谓整改只是在柏油路上撒了层土,铺几块草皮,2019年10月11日,区城管执法大队收到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办件,反映市中区乐贤街道朗诗汉安府涉嫌将原规划的24号楼西侧绿地改成了双向车行道。10月21日,大队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去函,请其对原规划的24号楼西侧绿地是否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改变为车行道进行认定。11月6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函,认定朗诗汉安府项目原规划的24号楼西侧绿地未经规划许可私自改变为车行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属于违法行为。12月1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一份,责令其2020年2月10日之前进行整改。12月24日,开发商提交一份申请:因临近春节,施工人员及材料无法全部到位,立即整改存在困难,故申请在春节后进行整改。但后期因疫情影响,朗诗汉安府最终于2020年4月27日,将车行道恢复成原规划的绿地,执法人员也到现场拍照确认。因无论是否有疫情影响,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对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重处以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即4036.84元,并于2020年5月20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5月21日缴纳罚款。因此对朗诗汉安府擅自将绿地变更成车道的行为已处罚并整改完毕。目前,您已与被投诉人汉安兴城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 如果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32-2066630。 感谢对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生活愉快!
内江市市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11月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11月7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朗诗汉安府一期项目于2018年5月24日经项目的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联合签署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项目验收程序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832—2047562。 感谢您对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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