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是哪一年开始实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
2、四川省事哪一年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具体制定权力下放到市或区县一级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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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精神,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明确,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等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规定,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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