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实名举报!成都店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范围并没有旅游这一项目,只有一个某公司的授权证书,我问工作人员要某公司的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拒绝提供。
首先,该公司在没有旅游经营许可证下售卖旅游卡,已经是无证经营。其次,我已经拨打过成都12315,该地方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店堂文化这个公司已经不在该地址经营,已经搬走了联系不上,但是他们还是继续使用该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在网上欺骗消费者购买旅游卡,希望各位领导可以好好查查这家店,不要让他这颗老鼠屎破坏了大家对美丽成都的好印象,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官驿所现场检查,成都店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在注册登记地址经营,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公司列入异常名录。因无法联系上被投诉方,故无法组织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 (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 (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 (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有关规定,调解终止。 建议您可通过司法途径处理进行维权。 以上情况前期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