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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利用公摊面积修建食堂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27 17:19 已回复

我是经典西悦城业主,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违规在小区里利用公摊面积修建食堂,严重侵犯业主权利,大量业主投诉表达反对意见,物业丝毫听不进任何意见,敷衍我们业主,期望政府好好管一下经典西悦城,各个方面都已经再给崇州拖后腿,抹黑崇州形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03 12:23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该小区规划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283.84平方米,现有每日每餐就餐员工20余人。目前,小区物业拟将规划的物业管理用房中约130余平方米作为员工餐厅使用。
小区业主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因此,小区物业将物业管理用房改造为员工餐厅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需征得业主同意。
小区物业企业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小区物业将规划的部分物业管理用房改造为员工食堂,仅为内部员工使用,并未对外经营,可以视为给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增加后勤保障功能,但构不成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同时,依据该小区《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受本项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所限,除甲方按规定无偿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外,全体业主同意无偿提供共有部分供乙方作为员工宿舍、员工培训室、食堂、库房等,作为本项目物业服务的后勤保障”。
综上,我们认为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确实是特定的,应为物业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时使用,该小区物业企业将规划的物业管理用房改造为内部员工食堂,未对外经营,且有《前期物业合同》相关约定,并未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因此,物业管理用房既然可以作为物业企业办公室使用,那么作为保障物业服务人员后勤的食堂亦可使用。同时,考虑该小区周边实际情况,确实需要解决小区物业从业人员后勤保障问题,才能为业主提供更加高效、周到的服务。
此外,为解决业主担心的环境污染、安全、噪音等问题,已要求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完善员工食堂手续办理及管理制度。
一是规定好就餐时间,对员工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禁止在餐厅内大声喧哗或制造噪音扰民。
二是食堂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全力保障业主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
三是严格按照燃气公司规定使用天然气,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做好定期检查,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
四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在食堂内配备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五是做好油烟管道清洗,确保油烟进入烟道,符合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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