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自贡 » 市委书记曾洪扬 » 关于自贡万达拖欠员工工资报销及赔偿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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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关于自贡万达拖欠员工工资报销及赔偿金事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26 16:24 已回复

本人于2019年进入万达地产开始工作,进入万达工作4年时间,2023年6月30日,项目人力找我约谈,以项目经营期结束为由,需要分流我这个岗位,当时签订的赔偿协议,赔付我分流金共计68000余元,再加上我6月工资24300元,还有为公司垫付的处理客诉以及出差报销20000余元,共计112300余元。但是2023年6月26日,集团专业线条领导告知我可以回流,青白江万达有岗位就职,本人于2023年7月20日到达青白江万达广场开始工作,于2023年8月15日办完入职手续,入职一个多月时间,2023年9月中旬,公司以各种理由,劝我主动离职,并且告知我没有任何赔偿包含自贡项目已经签订的赔偿协议金额,一切都不予赔偿。现经过与万达一个月谈判无果,请求政府给与弱势群体帮助,本人恳求自贡政府帮忙协调,自贡项目公司已签署的赔偿协议金额,分流金68000余元,加上我6月工资24300元,为公司垫付的处理客诉以及出差报销20000余元,共计112300余元。以上,请政府帮忙协调解决,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27 16:37

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31 16:07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上的“关于自贡万达拖欠员工工资报销及赔偿金事宜”留言收悉,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于10月30日下午电话联系您,进一步了解您的诉求,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及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的规定,您可携带相关资料到自贡市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现场投诉处理,也可以致电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电话0813-8208527进行投诉;如为工资争议问题,可向自贡市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为自然人之间的经济纠纷问题,可通过司法诉讼维护自身权利。
自流井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内)负一楼118办公室,咨询电话:0813-8208527。
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内)负一楼110办公室,咨询电话:0813-8658986。
感谢您的留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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