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朗诗汉安府在验收前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自规局不但没有依法处理,还违法验收了,侵害购房人利益。我约定退房到期两年不给钱,因进京求助,开发商又不承认了协议,那原来因此协议逼我签的同意改规划也无效了,必须依法撤销验收,依法重新组织验收,赔偿损失。现更是违法再违法,对新规划批准了,未经双3/4业主同意,购房人利益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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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10月26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规划问题:经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朗诗汉安府一期于2018年6月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其实施满足要求。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就您上诉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规划核实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了您的上诉。 二、朗诗汉安府二期、三期、四期规划调整因相关利害关系人未同意,我局并未予以审批。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11月1日和11月2日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832-2936038。
关于验收问题:经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朗诗汉安府一期项目于2018年5月24日经项目的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联合签署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项目验收程序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832—2047562。
关于开发商约定退款的问题:经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实,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3年10月6日与您对接协商后,正积极向汉安公司相关股东方进行上报您的诉求。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832-2153148) 。
感谢您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江汉安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