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陕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中标中标的“夹江县木城镇泉水村9设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至今为止建设单位夹江县自然资源局迟迟不支付剩余工程款。
根据合同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正常开工开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工程完成总工程80%时,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评审后,付至审定的结算金额的97%;余3%作为质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再行支付“无息”。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按川府发〔2014〕62号文的规定,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
中标价格:144.50万元,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
截止到现在我陕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未收到该项目剩余的工程款,请领导关注一下这个项目,给公司一个合理的答复。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陕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中标“夹江县木城镇泉水村9设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至今为止建设单位夹江县自然资源局迟迟不支付剩余工程款。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核实,该问题属实。收到您的反映以后,我局正积极向上汇报,并积极向县财政争取资金,尽快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也请您理解和支持我县的工作。如您还有需要了解或者咨询的问题,请致电夹江县自然资源局:0833-5653788。随时欢迎您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及提出宝贵的意见。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