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西昌市经久乡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6日签订了《西昌市经久多农业产业园道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我公司技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监理服务T2021年4月29日,该工程通过了验收。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监理服务费应当支付27.33万元X85#,2305万元。我司从2021年6月至今多次往返成都、西昌两地,向经久乡人民政府申请拔付监理服务酬金,但经久乡人民政府一直以资金紧张,至今经久多人民政府仍未按约定支付我公司监理服务费。迫于无奈,我公司于2023年7月人31日向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写信,信件编:202307311397。经久多人民政府仅于2023年8月17日回复我公司“经久多人民政府为该项目业主,但因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收入来源,我们已于2023年7月25日书面请示市政府拨付相关经费,故请您耐心等待为盼”。至今不支付监理服务费.完成进度30%支付监理服务费的20%:工程量完成50%支付监理服务费的40%:工程量完成80%支付监理服务费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服务费的85%,工程审计结束后拨付余款”。监理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监理服务。于2021年4月29日,该工程通过了验收,并投入使用,目前T程实际使用已两年有余专照监理合同约定,目前监理服务费应当支付至85%,即2733万元X85#,2305万元我公司从2021年6月至今多次往返成都、西昌两地,向经久多人民政府申请拨付监理服务酬金。但经久乡人民政府一直以资金紧张,只能等待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为由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服务费。我公司于2023年7月人31日向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州长热线)写信,信件编号:202307311397。经久乡人民政府于2023年8月17日回复我公司“西昌市经久多农业产业园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和主管局,市农投为代建单位实施建设。虽经久多人民政府为该项目业主,但因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收入来源,我们已于2023年7月25日书面请示市政府拔付相关经费,故请您耐心等待为盼”至今经久乡人民政府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我公司监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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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经久乡农业产业园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市交通运输局为责任单位和主管局,市农投为代建单位实施建设。虽经久乡人民政府为该项目业主,但因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收入来源,我们已于2023年7月25日书面请示市政府拨付相关经费,现西昌市财政局经建科正在审核,待市财政拨付到我乡,我们将及时向您兑付,故请您耐心等待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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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唐安辉
联系电话:0834-3630295
承办单位:经久乡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