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彭州市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彭州弘阳九峰小区是否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在筹备业主委员会期间,是否有相关部门对于筹备组进行辅导、支持和监督?咨询电话是什么?
“您的留言”我们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天彭街道回复如下:1.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及流程:根据《四川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二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九十日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的。
分期开发的物业服务区域,先期开发建设的区域内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二十五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告。建设单位提交的书面报告应当附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下列资料:
(一)物业服务区域划分备案情况;
(二)物业服务区域内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包括专有部分面积、业主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业主名册;
(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
(五)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配置证明;
(六)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
建设单位未按时书面报告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业主身份证明材料。
2.是否达到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弘阳九峰小区,业主可向开发商或物业咨询目前的交付房屋面积或数量是否达到要求。
3.在筹备业主委员会期间街道办事处和小区所在地社区会对筹备组进行指导和监督,社区电话为:60432125。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