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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双流区二手车商家虚假宣传 诱骗 欺诈消费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21 07:07 已回复

我已两次被成都二手车市场商家虚假宣传 诱骗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曾多次向四川省及成都市 12345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及110报报警服务中心 进行维权举报 但至今均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恳请市长热线及相关执政部门 以维护四川省成都市在全国人民中的良好形象为己任 依法行政 依法监管 依法处置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30 16:19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对于您反映在双流区泰新路和珠江路口成都万里品质二手车缴纳定金购车一事,我局于2023年9月7日首次收到110转办件,我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以及现场走访调查商家,了解到如下事实: 您于2023年9月6日、7日凌晨在抖音直播间观看“成都鹏少二手车”直播售车,直播时您向该商家支付了2000元定金要求购车。2023年9月7日您到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大件路白家段17号宏盟二手车市场F区星选馆F02办公室,该商家营业执照名称为成都广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抖音账号名称为“成都鹏少二手车”。对于您支付的2000元定金购买2辆车一事,1辆车因为车况不好,您不同意购车,另外一辆宝马车,因为价格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您也不愿意购车。而后,您当场报警,警察出警后,经过调解,成都广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当场退还了您2000元定金。对于您反映您向该商家缴纳3辆车定金共计3000元一事,成都广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陈述,您在直播间另外支付的1000元定金并非该公司收取,已经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及时提醒您,要求收款人向您返还。 2023年9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您在电话中表达诉求为要求1万元购买成都广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宝马X1车辆,因为您不在成都,工作人员告知待您返回成都后组织双方现场调解。 2023年9月25日,您返还成都,在双流区西航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带领下,前往成都广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组织您们双方调解。调解中,车商认为,直播间售卖的宝马X1并未明确承诺1万元全款购车, 所以不同意以1万元的价格向您售卖该车辆。在我局工作人员协调下,车商同意介绍您购买另外一辆宝马车辆。9月25日下午,您与成都万里品质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当日临近下班车辆无法过户,您未交纳购车款。 9月26日上午,在我局工作人员陪同下,您与成都万里品质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达过户大厅,成都万里品质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要求先交纳车款尔后过户,您不同意,坚持先过户后交款。现场双方未达成一直意见,您自行离开,放弃购车。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多次拨打您电话,您均未接听。 对于您反映成都广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直播间虚假宣传一事,您向我局提供了抖音账号名称为“成都鹏少二手车”9月6日晚部分直播视频,直播中车商并未明确承诺1万元全款售卖宝马X1车辆,但是对车辆价格也未明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我局决定给予成都广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警告处罚。 2023年10月17日,我局再次收到您上述投诉。我局联系成都广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9月25日您已经签订了购车合同,且宏盟二手车市场没有先过户后交款的先例,不愿意针对此事接受我局调解,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上述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0月24日,多次拨打您电话告知,您均未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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